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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陳列注意事項
1. 端架、堆頭陳列商品數(shù)量不能超過兩個,且是同類商品;
2. 堆頭陳列時,要利用墊板等道具將靠近中央部位的商品一層層墊高,使商品從外往內(nèi)呈階梯狀排列,有層次感;
3. 端架、堆頭陳列商品要有量感;
4. 要有醒目、吸引人的POP標識;
5. 做陳列時應注意黃金段位陳列暢銷、高毛利或主導商品;
6. 應注意商品色彩搭配;
7. 商品應按類別陳列;
8. 同類商品應按價格帶從左到右、從低到高陳列;
9. 母嬰用品店陳列應重點關注黃金位置
10. 陳列必須符合商品分類的原則;
11. 任一種商品在貨架上都只有一個陳列區(qū)域;
12. 陳列須遵循先進先出原則;
13. 陳列必須保證商品安全及對他人的人身安全;
14.陳列要有正確的價格標志,位置正確;
15. 不得陳列有超過保質(zhì)期的商品;
16. 不得陳列有任何包裝破損或配件缺少、品質(zhì)損壞的商品;
17. 陳列應是滿貨架,商品數(shù)量充足(如缺貨,作前置陳列);
18. 陳列的商品應保持干凈、整齊。位置正確,按重量從上往下、由輕到重,重的商品放下面,輕的放上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