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,剛剛大學畢業(yè)的王某地在武漢從事電商工作,偶然在網(wǎng)上看到購買假冒駝乳粉進行銷售從中可以獲取暴利的信息后,便動起了歪腦筋。
他辭去了電商工作,說干就干,與同學王某A、劉某商量,購買制假設備和原材料,以牛奶粉冒充“那拉絲醇”益生菌駝奶粉進行銷售獲利。
為了讓外包裝以假亂真,王某地讓王某A專程到鄭州某制罐有限公司訂做標有伊犁乳業(yè)有限公司注冊商標“那拉絲醇”的奶粉罐,然后通過PS圖片處理,設計奶粉罐底防偽標簽。后又在“1688”網(wǎng)購平臺購買脫脂牛奶粉、打包箱等材料用于制作假冒的益生菌駝奶粉。
2020年1月13日,劉某明知王某地欲實施上述行為,仍邀請朋友夏某共同向王某投入6萬元“投資款”。
就此,一切準備就緒,假冒的 “那拉絲醇”牌益生菌配方駝乳粉開始批量生產(chǎn)......
2020年5月,王某地租用瞿某的倉庫,組織祝某等人將脫脂牛奶粉灌裝到標有“那拉絲醇”注冊商標的奶粉罐并對外公開銷售,共計制作、銷售假冒“那拉絲醇”益生菌駝奶粉662件(7944罐),銷售金額694848元。
當月,客戶何某通過網(wǎng)絡購買該奶粉800件(9600罐),支付定金16萬元,王某地沒有發(fā)貨,經(jīng)認定,該批奶粉總價格為864000元。
案發(fā)后,民警對倉庫進行搜查,并在該倉庫查獲王某地等人制作的假冒駝奶粉2件(24罐)。經(jīng)認定,該駝奶粉價格90元/罐,總價格2160元。
據(jù)統(tǒng)計,王某地、王某A、劉某、祝某非法經(jīng)營數(shù)額為1561008元,其中銷售金額為854848元。
公安縣人民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王某地、王某A、劉某、祝某未經(jīng)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,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,情節(jié)特別嚴重,其行為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。判處王某地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四十萬元;判處王某A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十萬元;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十萬元;判處祝某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一萬元。四被告人共同違法所得854848元,依法予以追繳,上交國庫。涉案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作案工具,均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。